为啥电影设定在1904的莫斯科但演员都操着一口美音?摄影真好看,每次billy/罗南走在田野上我都感觉像在看时装品牌春夏大片(想到billy拍的prada…)他俩也真的是很有chemistry,看完chesil beach后看到他俩再次共演激动了好一会。moss女士演的真真真好,虽然戏都不多,但是在餐桌前跟Boris那段,又细微,又有挣扎,耐看!
以及同为创作者,最戳的永远都是最末nina跟Constantin的对话。“最重要的是endurance”,“可是如果我对自己的作品没有faith怎么办”。说到心里去了。
妮娜:
一个追求名誉、舞台的女性,她为了偶像鲍里斯抛弃了旧日的恋人,抛弃了之前美好安逸的乡村生活,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前往了莫斯科去寻求她的光芒,但是她又找到了什么?她真的走上了舞台,但她不过是坐在三等车厢赶场子、接受没有鉴赏力的观众粗鲁的挑剔的不入流演员,她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光芒,反倒是陷入对偶像鲍里斯的崇拜式的爱情中无法自拔,最后甚至因为这种崇拜式的爱情磨灭了昔日恋人对生活的最后一丝向往。
康斯坦丁:
说他最后是为妮娜而死
全员be的喜剧呀,也许一定程度上上人生根本也就是结局注定的苦海慈航。
写剧的大家都是人间女娲,给你看一个样品,就知道他一定做过了千千万万,模具已在他心里。没有人是主人,甚至没有人在主宰自己的人生。软骨头的作家只是最能坦然接受自己无力的那个,也是观察者视角带给他放弃抵抗的决心。但即使如海鸥一般美丽过、纯真过、高调过、哀鸣过而统统终归脆弱的生命们,都要在不可更改的命运里强行投入翻腾过,才算活过。哪怕早早认命的软饭王,再顺从也不会放弃已经成为本能的记录。写作
“那个时候多好,一切都透明澄澈”,一战前的俄罗斯美丽乡村湖边美丽的一座度夏别墅,这里有天才的却忧郁愤怒得像维特一样的少年,和他所爱的一身白棉布蕾丝衫裙渴望在舞台上获得盛名的少女,他们相爱的时候一切都好。少年的妈妈才算一个知名演员,带来一个更知名的作家。少年是缺爱的,像他舅舅对他妈说的:“你很慷慨”,当然反话,钱都花在华服和情人身上了,而那情人却引诱了少女。或者说是少女对人世充满了憧憬,被他声名所惑,幻想着闪闪发光的成功生活,被崇拜、被需要,ps
在看完全片四分之三的时候我想以演员用力过猛 舞台剧化痕迹太重来完成影评 直到看完最后四分之一 我甚至愣了好久 结局绝对不止现在豆瓣的评分!
两年后 伊莉娜的哥哥要走了 一家人又重聚别墅 循环着两年前的活动 康斯坦丁成了小有名气的作家 妮娜生活并不如意 伊莉娜和妮娜都爱着鲍里斯 鲍里斯又都抛弃了她们 妮娜一直重复着“我是那个海鸥”“以前的爱都是清澈透明的”可她依然爱着鲍里斯
电影里的乡村风景真是优美极了,红顶屋在半山腰被绿树掩映,群山环绕的蓝色湖水,湖心有小岛,可以划白色小船到达,茂密树林的深处总让人觉得藏着某个秘密……
故事情节简单来说,人们在求而不得的爱中的挣扎:男A爱女A,女A爱男B,男B爱女B,女B爱男C,男C出轨女B,后抛弃女B,重回女C身边。其中,男B是女C的儿子,女B是男B的前女友,男C是女C的情夫。
故事的结果是,男B知道女B被抛弃后还爱着男C后,绝望自杀。
男C的出轨是那种直接又坦诚的,他告诉女C,自己爱上了乡村女孩女B“我从未有过这样的爱情
海鸥是死亡和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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