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说当故事看的,没有别人那么高大上的理解,说实话好像我也理解不了,至于拍摄的画面和手法也说不出好坏,感觉不错。
主角的故乡还是挺漂亮的,平原森林山丘,我们村子就一条水沟,前后两排房子,然后周围是农田,很小,周围都是这样的村子,很羡慕这样的地方。1840的德国乡村贫穷落后,还要被剥削,也看到了他们有反抗精神,那个时候就要自由平等。只是我感觉主角家里条件还可以,这是相对于我小时候的家庭来说的,他一直想走,想要自由,想去巴西想要印第安人,我不是很理解
前言
故事发生于19世纪40年代的普鲁士农村。这个设定我从未接触过,所以很是好奇。说起普鲁士,我们会想到什么?俾斯麦,容克贵族,三次王朝战争,德意志的统一。说起19世纪40年代,我们会想到什么?马克思,工业革命,鸦片战争,1848欧洲革命。这些符号整合起来,我们对一个时代的印象就差不多形成了。
我们应该感谢宏大叙事,这是性价比最高的科普方式,我们在接受完中学教育之后,就可以对历史有个大概的认知,顺带还知道了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的一种解释)。
但是,倘若沉迷于宏大叙事
当两个裸体的德国姑娘Jette和Florinche在山坡草地上翻滚的时候,导演似乎隐形地在银幕上打上了“纯净”两个大字,跟库斯图里卡的《生命是个奇迹》的男女主人公从屋里翻滚到草地最后滚进干草垛,以此来讲解“天人合一”一样,仿佛这是某种田园牧歌生活的幻觉。扯远了,当画面上出现草原和马车,出现葡萄园里摘葡萄的农夫农妇以及年青的姐妹,当莽撞少年手握一本书,站在山崖上,张开双臂呼喊的时候,德意志乡村史诗拉开了序幕……他们兄弟和她们姐妹成为弥漫着“自由”和“乡愁”主旋律的故事谱写者。
一部由精美油画绘制的长篇小说,一首230分钟黑白光影演奏的大地之歌,如诗的风景徐缓地在追忆中拓荒,连延血液里的根脉和身体里的土壤,迁徙与滞留,栖居与骚动,那是我们儿时的故乡。爱德嘉·莱兹再一次让人类对母性自然产生亲缘性,并以万物有灵拜物方式神化一根羽毛,一块宝石切片,一枚金币,帽子和马掌……我用一个漫漫长夜,饱尝了这部4个小时民族史诗从播种到收获所酿造的酒香,约翰·伯格乡村情结在塔尔科夫斯基梦境画面交织,那沉重如铁的贫瘠土地,知识与爱情结出阴差阳错的果实
令人难忘!另一个故乡,另一片苦海 乡归何处?乡归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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