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年少时轰轰烈烈爱过,作过的,在香港这个东方最纸醉金迷之地生长起来的亦舒,早早就提醒女生们,千万不要爱上浪子,即使是要爱,千万要做他最后的女人,不然,他将是你一生的痛。
非常开心,原来挽歌这一部,小猫早就看过(功课又完成一件),而且也属于非常喜欢的一部。
随着阅历渐长,男主角这样的男子,也许会遇见,品位不凡,博学而又富有魅力,他所遭遇的危机,应该也是红尘中所有人都迟早会要面对的(包括我们的宝贝,最终培养得较为成功的孩子们
他一直以为,到了他这把年纪,早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然而这一切,直到他遇到了她。女人对男人的爱,往往始于崇拜。在她天真纯洁的瞳孔前。
他要从她的青春里偷来一段点缀自己的孤独晚景,她的笑颜在定影液里凝固,凝固住的是这私密红灯照着的饱满时光。
如果她只是在他这里短暂停留,当一只花蝴蝶,倒是符合世俗期待。
她剪了短发,朴素,忧郁。她不仅俊俏,她还深情。一个女人对于她头发的热爱,是一个男人很难想象的,头发每天变短,见证了那些他不在身边,思念与爱恋犹存的日子,漫长痛苦。
当年
昨晚看了一半,早已心猿意马。今天继续,总算惨淡收场。不明白这两个人的感情,用师生恋一言以蔽之似乎太不负责任,说爱情又太过牵强。直到今天在公车上听到电台播放的《崇拜》,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样。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种微妙的爱情,大多适用于老牛吃嫩草的情况,杨zn翁f大概是这样,Consuela和David也是这样。
去邮局发现门前的雪人,用易拉罐做的眼睛,突然想起wall e。原来雪人不是那么容易融化的,怪不得小萱萱要唱整个冬天在你家门。
blogbus似乎已经挂了,百度一下,恢复遥遥无期。
《挽歌》不要让思维定式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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